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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照品的保存和使用应注意
更新时间:2020-02-24   点击次数:2090次

对照品的保存和使用应注意以下几点:

  (1)对照品应按说明书规定的条件妥善保存,一般置于燥阴凉 处保存,某些对照品如维生素E等需避光低温保存。要注意对照品 的使用期限,过期、变质的对照品不宜再使用。

  (2)使用对照品时,应严格按说明书执行。一般情况下,供鉴别、 检查用的对照品不能用于含量测定。红外鉴别用的对照品使用时应 注意与样品在晶型上的差异,必要时可采用相同的方法对样品和对 照品重结晶。例如氨苄西林钠具有多种不同的晶型,可用丙酮对样 品和对照品重结晶后测定,以确保二者晶型和红外光谱图的一致0】。

  (3)除另有规定外,对照品使用时应采用适宜的方法测定其水分的含量,按干燥品(或无水物)进行计算后使用,否则会造成含量 测定结果偏高。对热稳定的对照品可直接干燥后使用;对热不稳定 的对照品可同时另取一份作干燥失重,扣除水分后使用 。此外,对 照品若含有结晶水或盐基,使用时应注意其换算。

  (4)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提供的对照品或对照品为 法定对照品,以法定对照品作对照标化的原料可称为二级对照品或 工作对照品。药品生产单位为节约成本,可使用工作对照品进行日 常检验,但药品检验所必须使用法定的对照品,出具的检验报告书 才具有法律效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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